史上最日白的婚前财产协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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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来应该昨天来写的,因为昨天情绪激动及兴奋,也许写出来感觉更不同,可是好像觉得过分刻意而为之,所以拖到了今天。果然,今天已经完全冷静了,而且那种羡慕和感慨的感觉也几乎没有了,所以如果还不写,估计明天我已经觉得写出来很无聊了。
律所还是能看到很多好玩的事情,可是都不如昨天的那对夫妻让我觉得刺激。中午临时被通知,一会有一个律师见证活动,关于婚前财产协议的。之前我对律师见证业务完全没有听说过,对婚前协议也止于书面了解,居然还傻傻的问,那是什么?是需要见证才能生效吗?女师傅善良的笑笑说,见证还是会效力更强一些的。于是,等到这对夫妻出现的时候,我才跟着懵懵懂懂的见识了这个过程。本来因为跟着学东西,就已经有一丝兴奋在里面了,不过远远不如我真的看到那份协议的时候来得剧烈。大致内容如下:婚前财产归夫妻双方各自所有;婚后男方的所有财产,所有,归女方所有;婚后女方的所有财产,所有,归女方所有;婚后一方或双方购置的任何财产,归女方所有;婚后共同生活的费用由夫妻双方平等分担;婚后产生的一切债务,归男方以个人财产承担;婚前已送给女方的所有财产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,不得要求返还或补偿、赔偿等。我一看,相当于男方结婚之后就没财产了,于是我想可能婚前财产比较多,谁知后来了解,婚前的主要财产早已赠送给女方,过户都已经完成了。总结:palfans经常开玩笑的说,他的就是他的,我的也是他的,就被我也利用了一下,说好啊,既然我什么都没有,那所有支出也理所当然由他出了哦,因为我什么都没有嘛。没想到,人家这份协议那才是真的做到了,女方的是女方的,男方的也是女方的,但是债务都是男方的,更强悍!
当时真的觉得很无语,这是多么伟大的爱情啊~~~可是后来越想越觉得奇怪,怎么可能呢,怎么会让自己几乎完全没有财产呢?更有女同事听说以后,直接说这种协议作为女方都不会同意签,太不合常理,反而有不安全感,有危机。想想也对,说不定,是我可能接受,可是反而更不安全。不过还是可以慨叹一下,命不同啊!好歹我还没遇到敢于签这种协议的人呢!
补充说明,这绝对不是一对“傍客”,男女相差2岁,都比较年轻,可谓郎才女貌,非常相配,祝愿他们幸福!
文章作者 Xiaxia
上次更新 2008-11-21